在杭創業者如何申請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并享受貼息?詳情請看:
貸款條件
1.在杭州市創辦經營實體,登記注冊距首次申請在5年內;
2.申請人擔任經營實體法定代表人;
3.在資格認定申請時、創業擔保貸款借款期內,除在校大學生、杭州市戶籍人員由戶籍所在農村經濟合作社繳納社會保險費或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外,借款人應在其所創辦的經營實體持續繳納社會保險費;
4.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和未結清的創業擔保貸款外,提交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時,申請人(除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以內高校畢業生外)及其配偶應沒有其他未清償貸款。
貸款利率
不超過合同簽訂日LPR+50BP。(1BP=0.01%。如合同簽訂日LPR=3%,則貸款利率不超過3.5%)
貼息期限
累計不超過3年且次數累計不超過3次。
申請路徑
可通過微信“數智就業”小程序、“浙里辦”APP或浙江政務服務網分別搜索“個人創業擔保貸款資格認定/貼息申領”事項在線辦理。或向營業證照登記注冊所在地的街道(鄉鎮)人力社保經辦機構申請。
溫馨提醒:具體享受條件以相關政策文件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