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全省加快建設創新浙江、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部署要求,加快企業研發機構擴面提質,根據《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度省重點企業研究院、省企業研究院申報建設工作的通知》(浙經信高新便函〔2025〕91號),現組織開展2025年度省重點企業研究院、省企業研究院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省重點企業研究院
1.原則上應建有省企業研究院、省高新技術企業研究開發中心或省級企業技術中心;
2.上一年度營業收入2億元以上(其中,農業企業不低于5000萬元);
3.上一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占同期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或研究開發費用不低于5000萬元(其中,農業企業研究開發費用不低于800萬元);
4.具有相應人才隊伍、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和研發基礎條件,創新能力評價得分達60分以上;
5.上一年度至申請之日期間,未發生重大的安全、質量事故,以及嚴重的環境違法、知識產權違法、稅務違法、科研失信等不良行為。
(二)省企業研究院
1.原則上應建有市級企業研發機構;
2.上一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占同期營業收入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①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下的,不低于5%,且研究開發費用不低于100萬元;
②營業收入5000萬元至2億元的,不低于4%,或研究開發費用不低于250萬元;
③營業收入2億元以上的,不低于3%,或研究開發費用不低于800萬元以上。
3.具有相應人才隊伍、自主知識產權和研發基礎條件,創新能力評價得分達60分以上;
4.上一年度至申請之日期間,未發生重大的安全、質量事故,以及嚴重的環境違法、知識產權違法、稅務違法、科研失信等不良行為。
二、申報時間與程序
(一)申報程序。企業從7月21日起,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網址: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進入“平臺建設”場景,按需選擇“省重點企業研究院”或“省企業研究院”業務模塊,按照“申報指引”自主完成申報。申報條件中涉及的所有數據截止時間均為2024年12月31日。
(二)申報時間。請各單位于截止時間前完成系統填報工作并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系統填報截止時間:
1.省重點企業研究院:2025年8月4日前;
2.省企業研究院:2025年9月8日前。
三、有關要求
1.原省重點農業企業研究院納入省重點企業研究院序列管理,不再重復申報認定省重點企業研究院。原省高新技術企業研究開發中心納入省企業研究院序列管理,不再重復申報認定省企業研究院。
2.申報企業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填報數據應與專項審計報告保持一致。研究開發費用按照《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195號)規定口徑歸集。涉密企業應按照國家保密工作有關規定,對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后提交。
3.軟件企業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中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代碼:I65)”確定。農業企業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中的“農、林、牧、漁業(代碼:A01-A05)”,以及有效省級以上骨干農業龍頭企業確定。
4.請有意向申報的單位掃描二維碼填寫相關信息(務必真實準確),便于我局后期開展精準申報輔導工作。
5.請有意向申報的單位相關負責人掃下方二維碼,并填寫“單位+姓名”申請入群。后續有關申報事宜等通知將在群內發布。若群二維碼失效,可加微信號:tmac9613入群。
四、聯系方式
省電檢院,唐相雷:81029700
市科技局高新處,娜吾:85255622、王曉燕:85255626
區科技局,白永萱:87703254
技術咨詢,沈 濤:85151402
附件: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度省重點企業研究院、省企業研究院申報建設工作的通知.pdf
杭州高新區(濱江)科技局
2025年7月15日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全省加快建設創新浙江、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部署要求,加快企業研發機構擴面提質,根據《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度省重點企業研究院、省企業研究院申報建設工作的通知》(浙經信高新便函〔2025〕91號),現組織開展2025年度省重點企業研究院、省企業研究院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省重點企業研究院
1.原則上應建有省企業研究院、省高新技術企業研究開發中心或省級企業技術中心;
2.上一年度營業收入2億元以上(其中,農業企業不低于5000萬元);
3.上一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占同期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或研究開發費用不低于5000萬元(其中,農業企業研究開發費用不低于800萬元);
4.具有相應人才隊伍、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和研發基礎條件,創新能力評價得分達60分以上;
5.上一年度至申請之日期間,未發生重大的安全、質量事故,以及嚴重的環境違法、知識產權違法、稅務違法、科研失信等不良行為。
(二)省企業研究院
1.原則上應建有市級企業研發機構;
2.上一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占同期營業收入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①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下的,不低于5%,且研究開發費用不低于100萬元;
②營業收入5000萬元至2億元的,不低于4%,或研究開發費用不低于250萬元;
③營業收入2億元以上的,不低于3%,或研究開發費用不低于800萬元以上。
3.具有相應人才隊伍、自主知識產權和研發基礎條件,創新能力評價得分達60分以上;
4.上一年度至申請之日期間,未發生重大的安全、質量事故,以及嚴重的環境違法、知識產權違法、稅務違法、科研失信等不良行為。
二、申報時間與程序
(一)申報程序。企業從7月21日起,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網址: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進入“平臺建設”場景,按需選擇“省重點企業研究院”或“省企業研究院”業務模塊,按照“申報指引”自主完成申報。申報條件中涉及的所有數據截止時間均為2024年12月31日。
(二)申報時間。請各單位于截止時間前完成系統填報工作并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系統填報截止時間:
1.省重點企業研究院:2025年8月4日前;
2.省企業研究院:2025年9月8日前。
三、有關要求
1.原省重點農業企業研究院納入省重點企業研究院序列管理,不再重復申報認定省重點企業研究院。原省高新技術企業研究開發中心納入省企業研究院序列管理,不再重復申報認定省企業研究院。
2.申報企業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填報數據應與專項審計報告保持一致。研究開發費用按照《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195號)規定口徑歸集。涉密企業應按照國家保密工作有關規定,對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后提交。
3.軟件企業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中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代碼:I65)”確定。農業企業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中的“農、林、牧、漁業(代碼:A01-A05)”,以及有效省級以上骨干農業龍頭企業確定。
4.請有意向申報的單位掃描二維碼填寫相關信息(務必真實準確),便于我局后期開展精準申報輔導工作。
5.請有意向申報的單位相關負責人掃下方二維碼,并填寫“單位+姓名”申請入群。后續有關申報事宜等通知將在群內發布。若群二維碼失效,可加微信號:tmac9613入群。
四、聯系方式
省電檢院,唐相雷:81029700
市科技局高新處,娜吾:85255622、王曉燕:85255626
區科技局,白永萱:87703254
技術咨詢,沈 濤:85151402
附件: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度省重點企業研究院、省企業研究院申報建設工作的通知.pdf
杭州高新區(濱江)科技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