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區委區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區財政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黨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結合財政工作實際,通過壓實工作責任、規范執法行為、開展普法宣傳等舉措,科學統籌推進法治財政建設,較好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現將有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4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突出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職責。充分發揮黨委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領導作用,將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擺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擬定本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工作要點,明確職責標準,制定量化清單,將各項財政工作全面納入法治化軌道。對照法治政府考核負面清單梳理具體指標,進一步細化考核任務分解,確保各項考核要求不折不扣落實。

(二)規范財政執法行為。堅持依法行政,持續規范行政執法管理工作。落實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制度,除日常法律顧問外,單獨聘用財政領域政府采購投訴集中裁決法律顧問1家,申請區級公職律師1名,為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高行政執法效率提供了規范化、專業化的有力支持。

(三)強化合同和規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實“審核前置”,借助法律顧問專業力量,對所有擬簽訂的行政合同進行合法性審核,并從主體資格、變更問題、爭議處理等全方位提出法律意見和建議,2024年度開展合同合法性審核32份。做好文件發布審查工作,按照“上位法”和財政法定職責,開展合法性審查和公平競爭審查,全年完成行政規范性文件審查3件。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共梳理文件9件,廢止1件,繼續有效8件,清理結果向社會公布。

(四)持續推進“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積極使用“大綜合一體化”執法監管數字應用系統,落實“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制度,檢查事項認領率和覆蓋率均達到100%。全年開展行政檢查101次,其中跨部門聯合執法檢查54次,“雙隨機、一公開”“聯合執法”等各項指標全面完成。

(五)行政權力制約監督積極有力。依法接受人大監督,局主要負責人向人大常委會述法,評價結果為滿意。做好行政執法、行政規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決策案卷評查整改,以案卷評查為契機,舉一反三,實現行政執法和行政決策工作規范化標準化程序化,補齊法治工作短板,提升法治質量和水平。

(六)激活普法宣傳方式方法。優化打造“法治財政”宣傳陣地,組織開展“12·4”憲法宣傳月活動,結合行政執法開展法治宣傳、法律咨詢、法律服務等普法宣傳教育。積極參與區“云端普法”進園入企行動,依托“微信普法矩陣”,不定期發布普法沙龍及講座信息,解讀最新法律法規和政策熱點,提供在線普法服務,打造更優法治營商環境。

二、推進法治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中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對照新要求,法治財政建設還存在一定的不足和短板:普法效果還需增強。財政干部學法守法、依法理財的自覺意識還需進一步提升,普法特色亮點不多,“財味”不濃,成效有待提高;行政執法人員執法實踐水平有待提升。雖我局取得行政執法證人員數量充足,但因我局行政執法事項集中在個別科室,其他科室執法人員參與執法實踐機會少,執法實踐整體水平有待提升。

三、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一)強化組織領導,完善法治建設機制。認真研讀上級文件主要內容,領會文件精神,教育引導全局領導干部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工作的能力。把法治工作擺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定期聽取財政法治建設工作情況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問題,堅持財政法治建設與財政業務同部署、同推進。

(二)夯實法治建設責任,全面提升法治建設水平。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注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切實做到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凡涉及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及大額資金使用的事項,都由黨委集體討論決定,確保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公開化。

(三)壓實學法普法責任,增強法治意識。精心策劃憲法、法律學習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線上工作群,廣泛宣傳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內容和精神實質,帶領提升全局黨員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的能力和水平。制定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把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局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習重點內容,切實筑牢思想根基。

四、2025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2025年,區財政局將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嚴格按照區委區政府部署要求,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以“四個強化”力促財政法治建設取得更加積極成效。

(一)強化執法監督,規范財政權力運行。建立健全財政執法監督機制,加強對財政收支、預算管理、政府采購等重點領域的執法監督;暢通群眾監督渠道,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確保財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為全區經濟高質量發展和財政穩健運行保駕護航。

(二)強化制度建設,完善財政法治工作體系。緊密聯系財政工作實際,對不適應改革要求的規范性文件或制度進行修訂或廢止,構建科學完備的財政法治工作制度體系。同時,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管理,嚴格執行合法性審查、公平競爭審查等制度,確保每一項財政政策、決策符合程序、依法依規。

(三)加強普法宣傳工作,壓實普法責任制度。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提高普法工作針對性,做好財政領域法律法規宣傳工作。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營造遵法、學法、用法良好氛圍。

(四)強化隊伍建設,壯大行政執法力量。持續完善執法系統信息,根據人員變動情況,做好存量執法隊伍的證件調入調出;跟進新進公務員行政執法培訓、考試和執法證申領工作,壯大財政行政執法干部隊伍。

五、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