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2023年的積分落戶申請正式啟動,申請截止至2023年11月30日。哪些人可以申請?

申請對象:

持有杭州市區(qū)有效《浙江省居住證》,11月1日前總積分達到100分及以上,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非本市市區(qū)戶籍人員。

申請途徑:

(1)線下:可以攜帶積分落戶所需材料直接前往擬落戶地派出所遞交積分落戶申請。

(2)線上:通過“警察叔叔”APP-“流動人口”-“積分落戶申請”進行申請。具體操作如下:

第一步:下載“警察叔叔”APP。

第二步:實名認證登錄后,在“警察叔叔”APP首頁點擊進入“流動人口”欄目。

第三步:進入“流動人口”頁面后點擊 “積分落戶申請”。

第四步:按系統操作提示完成信息填報。

申請材料:

(1)有效積分憑證

獲取方式如下:

第一步,進入“警察叔叔”APP,點擊首頁“流動人口”欄目。

第二步,進入“積分申請管理”版塊。

第三步,點擊積分查詢,進行人臉識別。

第四步,在“積分查詢”界面下端下載積分憑證。

(2)遷移人員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3)落戶地相關證明材料:

1.本人在杭名下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等相關材料;產權歸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或共有的,需提供親屬關系證明材料(結婚證、居民戶口簿等)及同意落戶意見書(落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住房需提供);

2.在市區(qū)無房的,需提供在杭無房證明、親友同意落戶聲明(戶主簽字同意)及其房產證、戶口簿(掛靠親友需提供);

3.在市區(qū)無房的,需提供在杭無房證明、人才市場或單位同意落戶意見書原件(落單位或人才市場需提供);

4.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及與公租房管理單位簽訂的《戶口遷移承諾書》(落本人公共租賃房需提供);

5.結婚證(隨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需提供);

6.父母雙方書面申請(隨遷未成年子女需提供);

7.出生醫(yī)學證明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yǎng)登記證》;男方攜帶非婚生子女的,還需出具有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關系鑒定報告;父母離異隨遷未成年子女的,還需提供能夠證明子女撫養(yǎng)權歸屬地離婚協議或法院出具的民事判決書、民事調解書(隨遷未成年子女需提供)。


注意事項:

(1)需要隨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需符合夫妻投靠和未成年子女投靠條件,并在此次申請積分落戶時一并提出。

(2)慎重選擇落戶地和遷移人員,避免出現因遷移人員變動或落戶地址變動造成的無法落戶。提交積分落戶申請后不要隨意變動本人戶籍信息,以免后續(xù)積分落戶時戶口無法辦理遷移。

(3)請確保您填寫的聯系電話保持暢通,以便工作人員發(fā)現問題及時與您聯系確認。

申請結束后,將統一對外公示申請信息并確定最終辦理落戶手續(xù)時間。

來源/杭州發(f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