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區管委會辦公室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產學研平臺高水平建設的實施意見(試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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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區級機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創新鏈產業鏈“兩鏈”融合,充分釋放科技創新潛力,加快“315”科技創新體系建設,進一步提升產學研平臺對產業發展的支撐力、引領力、牽引力,根據省市支持重大科創平臺決策部署,經區管委會、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省市黨代會、科技創新大會精神,深入實施科技創新和人才強省首位戰略,以戰略需求和創新績效為導向,以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為動力,建立健全產學研平臺高水平建設推進機制,全面提升產學研平臺技術效益、孵化效益、社會效益,充分激發科研人員創新創造創業能力,不斷塑造發展新動能新優勢,有力支撐世界領先科技園區建設,為打造創新發展策源地和成果轉移轉化首選地貢獻高新經驗、濱江力量。 (二)基本原則 1. 分類管理、精準支持。根據產學研平臺功能定位、發展重點,實施分類評價、分類支持、分類管理機制,結合全區頂層戰略部署導向和產學研平臺實際需求,在資金、服務等方面給予精準支持。 2. 績效導向、滾動調整。突出產學研平臺賦能經濟社會發展、科技創新、人才集聚等方面的作用成效,落實產學研平臺和科研項目團隊退出機制,以協議周期開展綜合績效評價,建立支持政策與績效掛鉤的動態調整機制。 3. 深化改革、充分授權。堅持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充分授權和積極鼓勵各類產學研結合各自合作框架和功能定位,特別是結合全區重點產業發展和前沿技術突破,開展創新性工作,著力增強科研人員創新創造創業活力。 4. 市場導向、多元投入。建立完善多元化投入和產權組合機制,吸引企業、金融與社會資本、高校、科研機構等共同投入,拓寬資金來源,調動社會各方參與,更好統籌發揮市場和政府作用,進一步推動產學研深度融合。 (三)主要目標 通過建立健全產學研平臺高水平建設推進機制,引導全區產學研平臺功能作用更加顯著、管理體制更加完善、支持機制更加有效、績效評價更加科學,前沿技術與重大技術突破、高精尖缺人才引進、創新成果轉化、科技企業孵化等不斷取得新進展,“1+2+6+N”創新平臺體系不斷完善和拓展,加快建成全市創新發展策源地和成果轉移轉化首選地核心樣板。 二、分類管理 本意見所指產學研平臺是享受政府財政全額或部分撥款、資助的,主要從事科學研究、技術創新、研發服務、成果轉化的事業單位、企業或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服務機構)。本意見評價機制所稱“退出”,是指周期綜合評價不符合條件或者本意見規定的其他退出情形的,對于該平臺不再開展下一輪合作,并按照協議約定履行相應義務。按照產學研平臺定位和發展重點具體可分為以下三類: (一)基礎研究型產學研平臺。主要是指定位于前沿基礎研究和技術研究,對新技術新產業發展具有重大引領和支撐意義的產學研平臺。 (二)技術創新型產學研平臺。主要是定位于應用創新研究,開展關鍵技術突破、工程研究、產業化研究等活動的產學研平臺。企業為主體承建的此類產學研平臺原則上需要獲得國家級或省級認定的產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以及實驗室體系。 (三)創新服務型產學研平臺。結合我區產業和企業發展需要,開展技術服務、創業孵化、概念驗證、科研設施共享等公共技術服務以及提供咨詢服務和解決方案等科技服務的產學研平臺。 三、要素保障 (一)定額保障。對基礎研究型產學研平臺提供定額保障,原則上按照“5+5”兩輪協議周期甚至更長時間合作模式推進,按照平臺簽訂協議落實各類必要的資源保障,鼓勵科學家和科研團隊甘坐“冷板凳”,提升全區科技基礎研究水平和前沿產業發展策源能力。 (二)“保底+激勵”保障。按照校地約定合作內容,根據制定的年度發展目標和績效指標,落實技術創新型產學研平臺總體資金保障;對平臺引進的團隊,按照前期平臺為主投入,團隊五年內實現橫向經費、縱向經費和成果轉移轉化收益的自我平衡造血為目標,實行綜合績效評價,有序退出機制,鼓勵各平臺積極進行內部團隊優化提升。綜合績效評價周期原則上不超過五年,協議另有約定除外。 (三)配套保障。對企業牽頭的技術創新型產學研平臺,原則上按照國家和省級相關建設要求,落實配套資金和建設場地保障,加快新產業培育和新技術的產業內共享。鼓勵產學研平臺申報各級科研項目,產學研平臺申報上級科研項目等需要區級資金保障的,按程序批準同意后上報,所需資金原則上從協議扶持總額中列支。 (四)購買服務保障。對創新服務型產學研平臺實行政府購買服務形式,將創新平臺列入企業使用創新券補助范圍,鼓勵企業使用創新券。支持公共服務平臺實行“企業化運作、市場化運營”的運行模式,激發公共服務平臺發展內生動力。 (五)多元化資金保障。支持產學研平臺通過建立基金會、接受社會捐贈、設立聯合基金、探索技術入股、開展成果交易等方式拓寬資金來源渠道,通過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服務、技術咨詢、承接科研項目等擴大收入來源。產學研平臺對以產業化為目的進行的研究活動,應引入社會化戰略投資。 四、激發活力 (一)保障科研自主權。支持產學研平臺在創新投資、引人用人、薪酬激勵、業務發展等方面開展試點,享有充分的科研自主權。鼓勵產學研平臺建立靈活自主的運營管理機制,鼓勵產學研平臺科技人員領辦、創辦科技企業,試點推廣股(期)權激勵、項目分紅等激勵機制。 (二)強化科研隊伍建設。鼓勵和支持科學家牽頭發起或參與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支持青年人才參與“卡脖子”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鼓勵各類產學研平臺開發科研助理崗位,科研助理工資、社保可由結余經費及項目勞務費支付。 (三)完善轉化服務機制。推動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試點,探索區屬國有企業會同第三方機構組建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科技成果轉化平臺,服務全區產學研平臺知識產權、專利、發明等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交易收益按照規定,用于團隊獎勵和平臺后續建設。鼓勵國企積極參與,與產學研平臺聯合對科技成果、入孵項目進行股權投資,投資收益按照事前約定進行分配。 (四)建立獎勵機制。擇優對獲得國家級、省級標志性成果的產學研平臺培育和引進團隊,可實行一次性團隊獎勵,鼓勵產學研平臺多出成果、出大成果。鼓勵產學研平臺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在項目申報、資金安排、人才評定上給予支持。 (五)深化績效評價應用。實施一輪周期綜合評價,根據各產學研平臺協議進行到期前綜合評價,根據綜合評價結果確定新一輪合作形式和支持內容。開展年度績效評價,每年對產學研平臺建設情況進行年度績效評價。績效評價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檔,每類型平臺優秀比例不超過20%。對基礎研究型、技術創新型、創新服務型三類平臺中評價優秀單位,分別給予500萬、300萬、100萬額外獎勵;對年度績效評價不合格的單位削減下一年度核定預算經費20%。平臺主要管理團隊出現廉政、安全事故等“一票否決”事項,該平臺當年度評價結果直接判定為不合格。年度績效評價指標實行動態調整機制,區科技局每年度可根據實際情況對評價指標進行調整,當年度未調整的,按上一年度評價指標執行。 五、監督管理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和加強黨對科技工作的全面領導,充分發揮區“1+2+6+N”產學研平臺領導小組統籌協調作用,建立健全部門協同、上下聯動工作機制,及時研究重大政策問題,統籌推進實施工作。各部門要切實擔起責任,把各項激勵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工作順利推進。 (二)建立評估會審機制。對產學研平臺的綜合評價和年度績效評價建立聯合審定會商機制,由區分管領導牽頭,區科技局負責會同區人才辦、發改局、經信局、財政局、人力社保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相關負責人,對產學研平臺進行聯合評定。 (三)建立巡回督查機制。建立區級產學研平臺巡回督查專班,統籌對全區產學研平臺的紀律監督、資金使用和運作管理的指導規范。 (四)強化經費預算管理。深化預算制度改革,強化預算執行剛性,加強產學研平臺經費支出標準體系建設,規范產學研平臺經費使用。 (五)強化平臺資產管理。堅持規范、節約、高效的原則,進一步規范平臺的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等環節,完善資產出租、出借等管理。嚴格控制新上科研項目、新購科學儀器設備,加快推進科研設施和儀器設備開放共享。 本意見自2023年10月20日起施行。 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管委會、政府辦公室 2023年9月1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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