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我省經濟穩進提質攻堅行動部署要求,為進一步釋放暑期消費活力,加快消費回補,經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見。
一、豐富暑期產品供給。鼓勵餐飲、旅游、影劇院、健身、文化、培訓、娛樂等領域企業適當延長營業時間。結合宋韻文化、詩路文化等主題,針對性開發適合暑期消費的產品和服務項目,推出針對學生、家庭、游客等不同消費群體的超值套餐、聯票套票、滿減滿送等折扣優惠活動。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發適合暑期消費的信貸產品。(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委宣傳部、省教育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體育局、浙江銀保監局,列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以下工作均需各市、縣〔市、區〕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二、優化暑期消費場景。鼓勵商業綜合體、商業街區、文化場所、A級旅游景區等在符合相關規定和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優化空間布局,合理利用空閑場地,增加親子游樂設施,舉辦文藝表演、開設小型集市等,提升消費體驗。(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市場監管局)
三、舉辦系列展銷和賽事活動。鼓勵各地舉辦暑期歡樂購、美食節、文化和旅游消費季(月、周)、音樂節、創意集市、博覽會等活動,拓展浙江智造、品質浙貨、浙江老字號、山區26縣農優產品、內外貿“三同”產品、文創產品、歷史經典產品等商品銷售渠道,全省舉辦促銷活動200場以上。鼓勵各地承辦體育賽事,2022年第三季度完成計劃競技賽事95場以上。(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經信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體育局)
四、大力發展夜間經濟。鼓勵各地打造特色鮮明、業態多元、亮麗美觀的地標性夜間經濟生活集聚區,支持夜食、夜購、夜游、夜娛、夜健身等夜間經濟生態多元發力,營造全天候、全時段、全領域消費氛圍。(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
五、活躍鄉村社區消費氛圍。鼓勵各地開展電影、戲曲進社區、進鄉村活動,利用各類集市、廟會、夜市等開展專場展銷活動。鼓勵縣鄉增開、增密鄉村公交班次,延長末班運營時間。(責任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委宣傳部、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
六、落實療休養和帶薪休假制度。鼓勵各級工會盡快啟動、盡早開展職工療休養活動,落實帶薪休假制度,促進休閑消費。(責任單位:省總工會)
七、支持發放消費券。鼓勵各地圍繞餐飲、旅游、休閑等暑期消費重點領域,出臺專項消費券、數字人民幣紅包等促消費支持政策,引導金融機構、交易平臺、商貿企業、生產廠家等提供配套支持。省級財政根據各設區市2022年第三季度消費券核銷情況給予獎補支持。(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體育局)
八、適當放寬活動審批。在確保安全前提下,鼓勵各地適度放寬促銷廣告、展銷活動審批和臨時外擺限制,允許利用外圍廣場搭建集市,增加“煙火氣”。(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
九、抓好已出臺扶持政策落地。各地、各部門對已出臺的促進餐飲、住宿、旅游、零售等服務業恢復發展的扶持政策措施,要建立政策落實清單,盡早盡快兌現,切實幫助企業降低經營成本、解決融資需求、提供穩崗擴崗支持,增強企業發展信心和活力。(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社保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國資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銀保監局)
十、強化消費宣傳引導。引導樹立正確消費觀,培育健康理性消費觀念,杜絕虛榮、攀比、盲從等不良現象。鼓勵節約適度、綠色低碳消費,促進可持續消費。(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商務廳)
十一、加強監管指導。各地在制定政策過程中要進行公平競爭審查,充分聽取相關平臺經營者、商家和消費者的意見。嚴格保障消費券發放平臺的選擇合法性、公平性,促進資源優化配置,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優化消費券發放方式,加強信息公開,運用法律手段堅決打擊利用虛擬定位異地使用、拆單使用消費券和虛構消費事實等套現行為,引入黑名單機制,加強信用懲戒。(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商務廳)
十二、保障暑期消費安全。按照“放得開、管得住”要求,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堅決防止疫情防控簡單化、一刀切和“層層加碼”。落實安全生產措施,鼓勵保險業機構開發適合暑期特點的保險產品。持續深化“放心消費在浙江”行動,積極營造安全、放心、滿意、誠信的消費環境,讓消費者敢消費、愿消費。(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管局、省體育局、浙江銀保監局)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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