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現公開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年報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類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從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總體
2020年,濱江區民政局緊緊圍繞區政府關于政務公開的工作部署,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政務公開政策文件精神,著力提升政務公開質量,加強政策解讀和回應,深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完善政務公開體制機制,切實增強人民群眾滿意度、獲得感。本年度,我局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推進政府信息公開:
(一)主動公開方面
本年度,區民政局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250余條。其中,通過門戶網站主動公開信息130余條,通過濱江民政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10余條,通過濱江民政政務微信公開110余條。
我局高度重視主動公開工作,抓好部門文件、社會救助、社會公益事業、行政執法人員信息、行政裁量基準、政協提案復函等信息公開內容,突出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本年度我局按月發布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慈善總會捐贈、救助及重大支出明細,涵蓋救助日期、被救助對象名單和地址、救助方式、救助金額等信息,集中公開在冊困難戶名單、臨時救助名單、兒童基本生活或補貼發放情況,明確補助資金走向和明細。
在區政府門戶網站行政執法專欄,公開行政執法人員、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和建設要點、行政執法統計年報等信息。圍繞2020年工作任務,加大執行和落實情況公開力度,對重大決策的承辦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在區政府門戶網站重點工作專欄,公開我局承辦重點工作項目清單、項目進度等情況,提高執行透明度。
強化規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公開,深入解讀規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2020年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1個,已在區門戶網站政策文件專欄公開。
做好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本年度我局共有人大代表建議4件,4件的人大代表建議答復全部公開,占比達到100%;政協委員提案6件,6件政協委員提案答復公開,占比達到100%。
(二)依申請公開方面
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做到“應公開盡公開”,依法依規、及時妥善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確保答復內容合法合理,答復格式規范。本年度,全局新收依申請公開3件,2019年結轉依申請公開0件,合計3件。從申請人的情況看,均為自然人申請。從本年度辦理結果看,本年合計3件依申請件,均在規定時限內答復申請人。完成的3件答復中,予以公開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明確局機關的政務公開工作負責人和政務公開聯絡員,及時傳遞上級政府信息公開新精神新要求,與區政務公開科加強日常業務交流和實時工作聯系。按照國務院新的修訂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時修訂發布民政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按期發布年度政府信息工作報告,按季度發布政府信息公開依申請的情況。積極參加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解讀會、濱江區門戶網站操作系統培訓會、街道政府信息公開培訓會。
(四)平臺建設方面
重視新媒體建設,依托區政府門戶網站,“濱江民政”新浪微博,“濱江民政”“智慧社區”微信公眾號,提升全局重大決策部署和政策文件的“落地率”。今年,“濱江民政”粉絲從300提升至3200人,微信公眾號推送政務信息400余條,實時推送最新區情政策。二是兼顧線下公開平臺建設,滿足多樣化需求。除線上平臺外,我局在民政服務機構,如婚姻登記服務中心、養老機構等發布信息,彌補部分年齡較大、收入較低、不熟悉運用新媒體等情況的群眾無法通過線上獲取信息的空缺。
(五)監督保障方面
嚴格貫徹落實上級文件要求,定期對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公開效果、投訴處理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認真受理群眾反映存在問題,及時查處、及時整改、及時將調查查處情況回復給反映人,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及時、準確、全面。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1 | 1 | 3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22 | 減3 | 87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105 | 增79 | 77545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21 | 增74 | 1 |
行政強制 | 3 | 減3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3次 | 34596元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 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 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 持 | 結果糾 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1(撤回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情況
回顧2020年度,我局政府政務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是對照區政府的要求,仍然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現為:一是工作人員業務水平有待提高。我局非政務公開專門人員對公開事項準確理解、依法辦理、規范操作的意識和能力需提高;二是主動向社會公開信息的領域和范圍有待進一步拓展,特別是涉及民生實事、公共服務等信息公開需更加全面。
下一步,我局將從以下方面改進措施:一是組織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確保全局干部職工人人懂條例,有關崗位人人用條例,強化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意識。二是加強重點領域信息公開。認真落實養老機構、社會組織、社會救助等監管工作“雙隨機、一公開”制度;及時公布本部門財政預算、決算信息。三是加強平臺建設。規范做好區政府門戶網站政務信息發布,不斷完善“濱江民政”微信微博,為信息公開提供平臺支撐。
六、其它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年度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