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高新區(濱江)企業嚴格疫情防控有序推進復工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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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杭州高新區(濱江)實際,現就全區企業嚴格疫情防控有序推進復工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區企業于2020年2月10日起實行分類分區域分時段有序復工,按《杭州市企業復工疫情防控工作導則》,把握復工時序。各平臺、街道和企業仍要按照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響應要求,切實履行屬地和企業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扎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實落細防控舉措。 二、實行“白名單”企業制。全區涉及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運行和企業生產必需、群眾生活必需、重點項目建設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作為“白名單”企業,確保優先復工。 三、實行企業復工申報備案統一受理。各企業根據市政府的“企業復工導則”和區防控指揮部相關要求,制定復工方案,提前三天通過“企業嚴格防控有序復工申報備案”數字平臺申報。備案通過后,方可按復工方案有序復工。 四、使用全市統一的“企業員工健康碼”數字平臺,對返崗返工的企業員工實現健康在線監測和服務,一人一碼,精準服務,確保員工身體健康安全。 五、嚴格落實“一企一方案、一園一方案、一樓一方案”,人員防疫信息排查未完成、防控機制方案不成熟、防控物資不齊備、后勤保障能力不具備的企業(園區、樓宇),一律不予備案通過。園區(樓宇)防控方案不到位,存在防疫隱患的,該園區(樓宇)內租賃企業除“白名單”企業之外原則上不予備案通過。 六、分批推進企業有序復工,按照“重要出口企業、上市公司、重點制造業企業和畝均效益高企業”優先的原則,按時序開展復工審核,優先安排上述企業中疫情防控到位、復工人員底數清、生產物資全、訂單量充足、設備檢修到位、防護物資儲備足、隔離區設置規范、本地員工占比大的企業。 七、先行有序復工的企業,須使用在杭(已完成隔離醫學觀察)的員工。企業不得通知或催促疫情重點地區員工返杭。建議其他地區員工在當地疫情穩定后才能返杭。提倡自駕返回,鼓勵企業包車接送來源地相對集中員工并做好相應防控措施。 八、尚未通過復工審核備案的企業,不得通知或催促外地員工提前返杭,一經發現,暫緩審核備案。 九、鼓勵支持企業通過互聯網等信息技術開展網上辦公、遠程辦公和居家辦公,實行彈性工作制。 十、審核備案通過企業,不執行本通告上述規定的,區防控指揮部有權責令其停工整改;對復工后不認真開展防疫工作而造成疫情擴散的企業,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濱江區“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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