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區審計局派出審計組,對2016年至2019年納入性價量化評標系統確定施工單位的政府投資項目進行抽查,杭州市濱江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局(以下簡稱“區住建局”)、杭州市濱江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下簡稱“區交易中心”)在招投標過程中政策制定及執行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對重要事項進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現將專項審計調查結果公告如下:

一、審計評價

審計調查情況反映,區招標辦、區交易中心在工程項目招投標環節做了大量工作,制度建設逐步完善,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招投標環節管理逐步規范。一是不斷完善招投標制度。為規范區招投標管理行為,區住建局出臺了一系列規章制度,對推進招投標過程規范化起到了積極作用。如修改、完善監理價格放開招標辦法,出臺了《濱江區國有投資建設項目設置最高投標限價及風險控制價指導意見》(試行);修改我區《關于加強建筑業現場與市場聯動管理的若干意見(試行)》辦法;《關于在我區園林綠化招標項目中推行電子標書和計算機輔助評標系統的通知》。二是持續優化“陽光評審”流程。區交易中心針對投標人普遍關注的“評審過程是否嚴謹”“評分內容是否公正公平”“現場監督是否公開”等焦點問題,依據國家相關法律,制訂了《工程建設項目“陽光評審”實施意見》,明確了“陽光評審”項目的實施范圍、主要措施、責任分工,使“陽光評審”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有據可查,有責可究。三是不斷提升服務效能。積極推進招投標信息化建設。推進招投標網上管理系統和電子招投標輔助評標系統等信息化系統的使用。完善施工、監理、材料設備等各類項目招標文件示范文本,促使備案過程更為快捷、高效,切實預防招標文件中不合理條件的設置。

二、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1、特殊行業招投標管理不符合法規。

目前我區涉及鐵路、電力、通信、燃氣、給排水管網遷移等特殊行業的項目的招投標工作延用2009年出臺了《關于國有投資項目涉及特殊行業有關建設問題的專題會議紀要》區紀要[2009]117號,至今未見出臺相應招投標管理制度。

2、中標單位投標保證金退付不及時

審計分析投標保證金銀行流水及退付保證金系統數據發現,2016年至2019年6月共970個政府投資項目的投標過程中,存在14006筆保證金繳存記錄,平均每筆退還保證金需26天,其中:中標單位平均退標時間152天;非中標單位平均退標時間16天。截至2019年11月尚有超出1年以上27筆保證金合計124.7萬元未退。

三、審計調查意見及建議

1、建立健全招投標制度,形成招標投標動態監管機制。厘清各類特殊行業的性質,完善特殊行業工程的發包辦法,進一步提升全區的招投標規范度。建立市場動態監管信息系統,實現招標投標各方市場信用數據庫與社保、工商等相關數據信息實時互通,充分發揮大數據在工程招投標動態監管中的作用,提高監管效率,并從源頭上遏制虛假信息、圍標串標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

2、推廣電子招投標,促進招投標活動公開公平公正。加強電子招投標推廣力度,實現招標、投標、開標、評標、異議與答復及定標和簽約等全部或部分流程的無紙化操作,提高招投標信息的透明度、招投標程序的規范化和評標過程的公正性,并實現網上實時的行政監督。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相關單位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區政府已于2020年1月出臺《濱江區國有投資特殊項目發包指導意見》;區住建完善出臺《杭州高新區(濱江)國有投資小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指導意見(試行)》、《西興街道國有投資小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指導意見(試行)》、《浦沿街道小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指導意見(試行)》。截至2020年9月,區交易中心已對上述應退未退保證予以清退。

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審計局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