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等要求,由區發展局編制。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基本概況
2018年,濱江區發改局積極落實省市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決策部署,本著依法、準確、及時、有效、便民的原則,一步加大政務公開力度,以政府門戶網站和浙江政務服務網為依托,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進一步深化政務公開,著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
(一)主動公開形式多樣化。
根據形勢的不斷變化,充分考慮信息公開工作的實際情況,我們進一步加強對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力度,不斷拓展和延伸主動公開的內容和形式。充分利用傳統媒體與新媒體等載體進行融合發布,借助新聞發布會、門戶網站、浙江政務服務網等媒介發布政務信息外,還利用“濱江發布”、“濱江發改”微信微博公眾號及時發布權威政務信息。對出臺的重大政策文件、年度總結與計劃、年度預算決算、統計報表及其他民生項目均向社會大眾公開。
(二)制度建設規范化。
根據國家、市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規定,2018年,我局進一步修改完善了《區發改局信息公開指南》、《濱江區發改局信息公開目錄體系》,在濱江區門戶網站上向社會發布,并在工作中不斷改進和完善公開的方式、方法。
(三)信息公開常態化。
我局進一步加強對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力度,不斷拓展和延伸主動公開的內容和形式,在確保國家秘密和第三方隱私安全的前提下,將盡可能多的政府信息通過新聞媒體、門戶網站、微信微博向社會和市民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同時,將政務公開納入局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工作,將網站更新、行政規范性文件公開、回應解讀、重點領域信息公開、依申請公開答復等內容作為常態化工作。
(四)工作人員業務專業化。
切實保證信息公開工作的人員到位,形成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科室各司其職共同抓的良好氛圍。
二、政府信息公開的基本情況
(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2018年,我局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積極搜集、準確分類、規范填報、發布信息。全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63條,其中項目審批類信息26條,工作動態、通知公告類信息27條,政策法規類信息8條,財務管理類信息2條。
(二)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2018年,我局接收、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6件,其中郵寄申請6件,申請內容均為項目審批類。對接收的6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中,已全部在法定時限內給予答復。6件已辦結的申請中,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1件,申請信息不存在的5件。
三、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8年,我委向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文件資料全部予以免費。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8年,我局無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被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規定和省、市有關要求相比,與社會公眾需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體現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廣度和深度有待進一步延伸和拓展,信息公開的主動性有待進一步提高等方面。如何做到信息公開和信息安全保密的統兼顧,特別是涉及敏感問題的信息公開,還需要進一步深化、細化工作機制,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效率,做到“應公開,盡公開”。
六、2019年工作措施
1.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依托浙江政務服務網,全面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著力打破“信息孤島”,全面梳理服務事項,特別是做好最多跑一次事項的動態調整和材料標準化工作,確保線上線下一致。通過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2.0深化對所有投資項目的全覆蓋全監管。
2.進一步規范主動公開目錄建設。根據省市要求梳理重點領域信息主動公開目錄清單,落實責任,扎實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標準化建設,加強重要政策出臺后的解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的可讀性。
3.根據“互聯網+政務服務”精神,進一步提高政務公開平臺的管理水平,全面推進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申請件的受理、交辦、督辦、超期催辦、考核等全流程網上運轉,更好地規范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答復工作。
4.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工作制度、考核機制,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樹立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理念。
濱江區發改局
2019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