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鞏固提升治水成果,有效解決“反復治、治反復”問題,切實改善全區河道水環境,當好杭州擁江發展示范區,根據省、市工作部署,經研究,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開展“污水零直排區”創建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通過循序開展全區雨污水管網的排查與整改,科學推進全區“污水零直排”工作,到2020年底,完成全區所有排水單元、市政管線的雨污分流排查整改,基本實現我區“污水管網全覆蓋、雨污排水全分流、排污能力相配套”的目標,創建成果得到持續鞏固提升,完成“污水零直排區”創建。
二、主要任務
(一)系統全面,徹底查清管網現狀
根據“點、線、面、網”結合原則,系統全面地對各區塊排水單元情況、地下管網情況、排口整治情況進行地毯式排查,做到無遺漏、無盲點,全面摸清底數。一是查排水單元現狀。全面查清生活小區、工業園區(工業企業)和其他類等三大類創建單元的排水設施情況,重點查明污水納管情況、雨污混接問題。二是查雨污管網底數。全面查清全區雨污管網建設運行情況,厘清現有管網系統布局走向、管網底賬。查明重點區塊、重點單位管網是否覆蓋、是否存在錯接、漏接、淤積、錯位、破損、溢漏等結構性和功能性缺陷。三是查污水處理設施。查清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情況,重點查明有無超負荷、超排放標準運行等問題。四是查排口整治情況。全面查清全區排污(水)口整治情況,重點查明排污(水)口是否按規范設置、是否存在異常排污等情況。
(二)統籌兼顧,科學制訂整治方案
在全面厘清排水單元、管網運維、排口整治情況的基礎上,找出現存問題,建立問題清單、任務清單、項目清單和責任清單,實行掛圖作戰。按照省、市有關生活小區、工業園區(工業企業)和其他類等三大類創建單元的創建標準,統籌兼顧、因地制宜地制定“一點一策”整治方案,確定項目表、時間表和責任表,體現時序性、合理性、可行性。
(三)嚴密組織,扎實推進整改工作
各相關單位應根據行動方案,按照項目化推進、清單化管理的要求,全面系統地推進雨污分流的排查整改工作。一是深入開展全區雨污分流改造,做到“能分則分、難分必截”。對確因條件限制難以實施改造的區塊、排水戶以及計劃在2年內拆遷改造的零星區塊,應根據具體情況,因地制宜建設臨時截污設施,防止污水直排。有條件改造的現有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統應實行改造,具備改造條件的陽臺污水合流制的小區應進行陽臺雨污分流改造。新建小區必須嚴格實行雨污分流,陽臺污水設置獨立的排水系統。二是全面進行老舊管網修復和改造,打通斷頭管、修復破損管、糾正錯接管、改造混接管、疏通淤積管。三是深入開展企業內部和工業園區雨污分流改造,做到廠區可能受污染的初期雨水、工業廢水、生活及餐飲污水清污分流和分質分治。四是按照“關停一批、規范一批、整治一批”的總體思路,深入開展散亂污企業和小作坊、小餐飲等其他類基本單元的雨污分流改造。
(四)更新改造,提升污水處理能力
針對局部區塊雨污管網、泵站處于超負荷工作的,根據排水工程規劃對原有管網、泵站進行提標改造,或因地制宜開展分散式處理設施建設,并對局部存在結構性、功能性缺陷的老舊管網進行翻建、新建以滿足區塊排污配套需要。
(五)完善機制,保障長效運維管理
全面實施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制度,依法核發排水許可證,切實加強對排水戶污水排放的監管。堅持對水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持續保持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
1、所有資料全部歸檔。創建“污水零直排區”所開展的排水單元普查、雨污管網排查、雨污分流整改的所有探測、設計、施工和驗收資料,都必須及時整理歸檔,移交區住建局檔案館保管備查。
2、整合管網信息平臺。充分利用排水單元普查、雨污管網排查、雨污分流整改的有關數據,整合現有的地下管線綜合信息平臺、數字城管、智慧水務的相關資源,改造提升濱江區雨污管網信息平臺。完善管網電子檔案管理制度,及時更新管網運行數據,實現信息查詢的公開化、信息格式的標準化、信息管理的動態化。
3、落實長效管理責任。城管局、水務公司負責市政雨污管線日常運維,各街道、社區(在住建局指導協調下)負責轄區內所有住宅區內部管線長效管理,各企事業單位負責各自內部的排水管網維護保養。建立完善已建管網移交制度,嚴格實施管網巡查、檢測、清淤和維修等機制,加強對已建排水設施的日常養護,切實落實日常養護、管理責任。
三、建立組織
(一)建立創建工作領導小組
為保障全區創建工作順利開展,成立濱江區“污水零直排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由周力軍副區長擔任領導小組組長,區五水辦、法制辦、城管局、住建局、公安分局、市場監管局、建管中心、水務公司、西興街道、長河街道、浦沿街道為成員單位(詳見附件一)。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開展工作,并定期召開例會向組長匯報工作進展情況。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五水辦,并適時抽調相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共同推進工作。各街道也要建立相應工作機構,明確職責分工,切實落實區領導小組任務部署。
(二)建立創建工作技術組
為加強創建工作技術保障,由區五水辦牽頭,會同城管局、住建局、水務公司等相關職能部門成立創建工作技術組,負責創建工作業務指導,統一排水設施排查檢測規范和全區雨污分流技術標準,會同區住建局、城管局和所屬街道開展雨污分流整改方案聯合會審,并負責開展三大類創建單元的驗收及“污水零直排街道”的初審。
(三)建立排查整改隊伍
各“污水零直排區”建設主體單位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落實雨污管網排查、整改單位,有特殊資質要求的可以與相關資質單位組成聯合體。也可以將雨污管網排查和整改任務委托區水務公司實施,區水務公司按規定流程直接發包給下屬水務市政工程公司(全資國有企業)承擔。水務市政工程公司要以勞務分包形式整合現有施工班組和各建設主體招標產生的施工隊伍,作為“污水零直排區”建設排查、整改常備隊伍。
四、職能分工
區五水辦:一是承擔“污水零直排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具體負責創建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督查、考核等;二是加強創建工作技術保障服務,成立創建工作技術組;三是負責對全區主要整改區域、單元的前期施工設計方案的評審;四是牽頭開展三大類創建單元的驗收及“污水零直排街道”的初審。
各街道:街道作為創建主體,應遵循屬地原則,牽頭轄區內“污水零直排”的創建工作,一是全面負責轄區內三大類創建單元的初步普查工作,并掌握本地雨污混流的重點與難點,理清治理順序與方法。二是要根據省、市、區“污水零直排”創建行動方案精神,結合轄區內普查結果與雨污管網現狀,制訂 “污水零直排街道”創建行動方案,并全力推動落實。三是承擔轄區內所有排水單元雨污分流排查、整改進場作業的協調、處置工作,積極配合區城管局、水務公司完成市政雨污水管網排查整改,并負責協調排水單元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共同推進轄區內三大類創建單元以及“污水零直排街道”創建。四是負責完成列入小城鎮環境整治范圍內的雨污管網排查與整改項目。五是負責轄區內市政雨污管網及排水單元內部雨污分流排查整改驗收的申報材料,并及時向區五水辦提交驗收申請。
區住建局:一是安排專業人員加入創建工作技術小組,參與雨污分流整改方案的會審以及驗收工作。二是配合創建工作,對工業企業的排污許可證進行一次審核,按照相關規定對無排污許可證的企業進行補發。三是及時完成市建委下發的雨污水管網新建年度任務。四是負責工業企業污水進入排水管網前預處理達標的日常監督工作,強化對污水預處理設施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工業企業違法違規排污行為。五是加強各類在建項目雨污分流的監督與落實,確保所有新建項目不再發生雨污混流現象。六是對移交的排水單元普查、雨污管網排查、雨污分流整改的所有探測、設計、施工和驗收資料進行整理歸檔。同時,充分利用有關數據,整合地下管線綜合信息平臺、數字城管、智慧水務中涉及雨污管網的相關信息,建立完善“濱江區雨污管網信息平臺”。
區城管局:一是安排人員加入創建工作技術小組,參與雨污分流整改方案會審及驗收工作。二是配合創建工作,對所有排水戶的排水許可證的進行一次審核,原無排水許可證的要按要求補發。三是做好各相關單位管網排查工作中道路開挖、占道等審批和管理工作。四是負責全區市政雨水管網的排查,發現問題,擬定整改方案并落實整改,堅決杜絕市政污水流入雨水管。五是承擔市城管委下達的雨污分流項目排查、整改的主體責任,及時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六是負責全區河道入河排口的排查,河道管理范圍內違法建筑的查處,依法查處非法入河排口。七是負責依法查處建筑工地違章排水及排水戶違法違規排水行為的執法工作。八是將現有管線資料及整改后管線信息及時移交住建局予以存檔管理。
水務公司:一是安排人員加入創建工作技術小組,參與雨污分流整改方案會審及驗收工作。二是負責全區市政污水管網的排查,及時發現問題,擬定整改方案并落實整改,堅決杜絕污水滿溢和漏滲入河。三是承擔全區所有創建單元(除城管局住宅小區、建管中心農轉居安置小區以及街道小城鎮整治范圍內的雨污分流整改項目年度任務外,下同)內部的雨污分流排查、整改的主體責任,并按照相關技術標準合理制訂整改方案,切實做好雨污分流整改。四是負責全區所有創建單元排查整改的手續辦理、方案設計、采購招標、施工組織、工程進度、質量安全與跟蹤問效。五是將現有管線資料及整改后管線信息及時移交住建局城建檔案館予以存檔管理。
建管中心:一是負責農轉居安置小區的雨污管網排查與整改項目,可仍按原模式委托水務公司實施。二是將現有管線資料及整改后管線信息及時移交住建局城建檔案館予以存檔管理。
區法制辦、公安分局、市場監管局:協助相關部門實施依法行政,嚴格行政執法,加強對違法違規排水的處罰,為“污水零直排”創建提供司法保障。
各行業主管部門、白馬湖生態創意城管委會、智慧新天地建設指揮部、物聯網指揮部、互聯網指揮部等:要積極協助配合街道、職能部門做好本行業、本園區創建單元內部的雨污分流排查整改工作,推動全區“污水零直排”創建。
高新總公司、城建指揮部等建設單位:負責所有承建的在建項目徹底實現雨污分流,確保不再新增雨污混流問題。
五、步驟安排
按照“突出重點,各個殲滅”的思路,結合我區實際,集中人力物力,快速推進,按順序逐個完成“污水零直排街道”的整改創建。具體創建工作程序與時間節點如下:
(一)方案制訂階段
由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全區“污水零直排”創建,制訂全區創建計劃、行動方案及創建辦法。根據屬地管理原則,由三個街道牽頭各自轄區內的“污水零直排”創建工作,妥善安排創建計劃時序,制訂街道級“污水零直排”創建行動方案。方案制訂工作于2018年4月底前完成。
(二)普查排摸階段
各街道于2018年3月底前完成轄區內三大類排水單元信息普查,在普查的基礎上,按網格化推進方式,由區水務公司負責全區所有排水單元內部雨污管線排查工作(區城管局負責完成城管委下發雨污分流整改任務),區城管局、水務公司負責市政雨污水管網排查,確保西興街道于2018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長河街道、浦沿街道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
(三)整改實施階段
為節約時間成本,提高創建工作效率,雨污分流整改工作與排查工作同步交叉進行。針對排查過程中發現的簡單問題,由排查單位同步完成整改。若問題情況較為復雜,則應列出問題清單,實行整改項目清單化管理,并編寫相應整改方案,報創建工作技術小組進行方案會審。經會審和核價通過后,交整改隊伍實施整改。開辟綠色通道,簡化招標、竣工的審批流程和手續,縮短審批時間,盡最大努力節約時間,提高效率。
(四)創建驗收階段
到2018年底,完成所有街道的雨污分流排查以及整改方案制訂,完成長河街道、浦沿街道重點污染源的整改工作,實現西興街道“污水零直排街道”的創建。到2019年底,完成全區大部分市政管網和創建單元雨污管網整改,實現長河街道“污水零直排街道”創建。到2020年底,完成全區排水單元難點項目的整改驗收,完成所有街道“污水零直排街道”的創建驗收,實現“污水零直排區”創建目標。
六、資金保障
工作經費按項目類型多渠道籌措,分情況落實:
(一)凡是自營性質的工商企業、非區屬機關事業單位、2017年10月27日以后交付的商住小區雨污管網整改經費,由各業主單位(開發商)自行承擔;
(二)全區農轉居拆遷安置小區雨污管網排查與整改經費,由區建管中心全額保障;
(三)區城管局承擔的大市政雨水管網排查與整改經費與市城管委下達的住宅小區雨污分流整改年度任務經費,按原有渠道和程序由城管局保障;
(四)列入小城鎮環境整治范圍內排水單元雨污分流整改經費按原有渠道和程序由相應街道的小城鎮環境整治項目經費統一保障;
(五)全區大市政污水管網的排查整改經費以及區屬公益類設施、區屬機關事業單位、2017年10月27日前交付的商住小區雨污管網整改經費,均由區水務公司承擔,區財政局予以保障。
(六)地下雨污管網數字平臺的建設費用由區住建局統籌解決,區財政局保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密切部門協作
“污水零直排區”創建工作由區“污水零直排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協作,協同推進,要把“污水零直排區”創建行動作為解決“反復治、治反復”、高水平深入推進“五水共治”的關鍵之舉,擺到重要位置抓緊抓實抓出成效。
(二)做好統籌兼顧,精心組織實施
堅持先規劃、后實施,科學制定工作開展時序,合理、有序地安排整改措施,在雨污管網建設布局上要區域統籌協調,提高全區“污水零直排區”創建工作的整體性、系統性,做到“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細化要求、明確分工”。
(三)嚴格依法行政,堅持鐵腕治水
強化部門聯動,打好行政執法組合拳,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嚴厲打擊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堅持對破壞水生態的違法行為“零容忍”,加強依法行政、鐵腕治水的威懾力。
(四)健全考核機制,強化監督指導
切實發揮河長職責,加強異常排口巡查及涉河工程質量監督,形成協調有序、監管嚴格的河長管理體制。做到及時統計 “污水零直排區”創建工作情況,每月在全區通報進展,并由五水辦邀請區紀委對創建工作組織、進度、質量、成效等進行全方位多層次督查,將創建工作納入各單位“五水共治”工作年度考核。
(五)宣傳先進典型,加強正面引導
充分發揮電視、廣播、網絡、微信、微博等媒介的輿論導向作用,積極引導各類社會團體、民間組織、志愿者隊伍參與創建活動。及時總結推廣好典型、好經驗、好做法,供各地學習借鑒。加強環保法律法規宣傳,增強企業商戶環保自律意識,自覺履行治水社會責任。加強信息公開,拓寬公眾參與平臺,暢通監督渠道,積極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創建的濃厚氛圍。
附件:
1、杭州市濱江區“污水零直排”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及創建工作技術小組成員名單
2、濱江區“污水零直排區”創建驗收辦法
3、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區”創建指導標準
濱江區“五水共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6月29日
附件1
杭州市濱江區“污水零直排”創建工作
領導小組及創建工作技術小組成員名單
為深化推進我區“污水零直排”創建工作,切實加強對“污水零直排”創建工作的領導,結合實際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成立區“污水零直排”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成員名單具體如下:
組 長:周力軍
副組長:應國洪(城管局)
郁廷棟(住建局)
韓知初(五水辦)
唐貞偉(水務公司)
成 員:鄭天峰(住建局)
陳新君(城管局)
李 震(公安分局)
劉 哲(市場監管局)
孔慶榮(建管中心)
張建軍(水務公司)
葉春冬(西興街道)
來水明(長河街道)
王利平(浦沿街道)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五水辦,韓知初同志任辦公室主任,韋興華、余驍、陳新君、張建軍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其余崗位職務由五水辦成員兼任。
為保障創建工作技術力量,特抽調相關單位技術骨干組建區“污水零直排”創建工作技術組,成員名單具體如下:
韋興華、張建軍、吳燦平、曹野玫、蔣晨濤、劉行知、虞錦君、彭浩、于嘯威、俞偉偉。
附件2
濱江區“污水零直排區”創建驗收辦法
為實現《濱江區“污水零直排區”創建行動方案》的總體目標,現根據《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區”創建驗收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一、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我區三大類創建單元的驗收,以及“污水零直排街道”和“污水零直排區”的區內初審驗收。
二、驗收條件
(一)三大類創建單元驗收條件
1、生活小區類:包括新舊商品房小區、農轉居安置小區以及整改后保留的城中村、街道集鎮等無物業小區。
2、工業園區類(工業企業):各類工業園區及其中的工業企業。
3、其他類:除工業企業、生活小區以外的商業企業(含商業綜合體、總部辦公大樓等商用樓宇)、公建設施、醫院、學校、機關事業單位、農貿市場、小賓館、小餐飲、小洗?。ê廊菝腊l、足浴)、小作坊、小修理(洗車)及其他可能產生污水的行業。
三大類創建單元驗收標準詳見附件:《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區”創建指導標準》
(二)“污水零直排街道”驗收條件
1、生活小區、工業園區(工業企業)、其他類三大類創建單元全部完成污水零直排創建。
2、入網排水戶的排水許可證審查核發基本完成。
3、轄區內污水管網基本全覆蓋,基本實現轄區內雨污全分流,污水全收集。
4、入河排口整治全面到位,全面實現入河排口身份證式管理,沿河排水口“晴天不排水、雨天無污水”。
5、建成較為完善的排水管網信息化管理系統和污水零直排長效運維管理機制。
(三)“污水零直排區”驗收條件
1、所有街道完成創建驗收。
2、轄區內污水管網基本全覆蓋,轄區內基本實現雨污全分流,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并建立長效運維機制。
3、入河排污口整治全面到位,全面實現入河排口身份證式管理,沿河排水口“晴天不排水、雨天無污水”。
4、建成較為完善的排水管網信息化管理系統和污水零直排長效運維管理機制。
三、驗收組織與方式
(一)三大類創建單元驗收
街道自查達到創建單元的驗收條件后,向區五水辦提出申請。由區五水辦會同創建工作技術組相關人員組織驗收,在驗收合格后由區五水辦及創建工作技術組出具聯合驗收證明。
(二)“污水零直排街道”初審
街道自查達到驗收條件后,向區五水辦提出驗收申請,由區五水辦會同創建工作技術組工作人員,并邀請區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居民代表作為檢查組成員進行初審。在初審合格后,由區五水辦向市治水辦提出驗收申請。
(三)“污水零直排區”自查
在我區自查達到驗收條件后上報市治水辦,由市治水辦向省治水辦提出驗收申請。
四、驗收申請材料
(一)三大類創建單元驗收材料
1、調查技術報告及相關測繪圖紙資料。
2、創建方案,包括各單元各行業目錄、問題清單、任務清單、項目清單、責任清單等匯編。
3、項目工程設計、工程竣工驗收、工程監理等相關檔案資料。
4、排水戶環評審批、排污許可證、排水許可證相關資料。
(二)“污水零直排街道”驗收材料
1、各類創建單元調查技術報告。
2、總體創建方案,包括各類單元創建分方案、問題清單、任務清單、項目清單、責任清單等匯編。
3、主要項目工程設計、工程竣工驗收、工程監理等相關檔案資料。
4、排水戶環評審批、排污許可證、排水許可證發放相關資料。
5、區五水辦及創建工作技術小組出具的聯合驗收證明。
6、入河排放口整治相關資料;排水管網信息化系統和長效管理機制材料、公示證明等。
(三)“污水零直排區”驗收材料
1、工作總結。包括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創建過程、主要成效等。
2、技術報告。包括“污水零直排區”創建驗收申請報告、創建工作績效分析報告和創建完成情況自評估報告等。
3、臺賬資料。包括相關政策文件匯編;創建方案;主要工程項目工程設計、施工、竣工相關資料;已建污水處理設施、管網覆蓋檔案材料;排水管網信息化系統和長效管理機制材料;排水戶排水許可證發放管理相關資料;區五水辦及創建工作技術小組出具的三大創建單元聯合驗收證明;入河排放口整治相關資料;公示證明等。
五、驗收工作要求
1、各街道是創建工作的主體,必須將“污水零直排區”創建工作擺在重要位置,自查工作必須嚴格,申請材料必須真實。
2、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協調,合作聯動,明確分工職責,擰成繩子,形成合力。
3、區五水辦要會同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加大對建設的督查督辦,切實加強對建設工作的監督、檢查與指導,全過程加強對工程建設質量,特別是隱蔽工程的審核把關。
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相關責任人實施約談或行政問責。
4、嚴格執行“污水零直排區”動態管理制度,對已創建成功的單位定期不定期進行復查,有問題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力仍達不到要求的撤銷稱號。對有把關不嚴、弄虛作假情況的,一經查實,將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情節嚴重的予以通報批評,直至重新帶帽。
附件3
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區”創建指導標準
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區”創建標準包括3大類:工業集聚區(工業企業)、生活小區和其他類,具體要求如下:
一、工業集聚區
1、集聚區內嚴格實行雨污分流,雨、污水收集系統完備,管網布置合理、運行正常。
2、集聚區按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污水產生量與納污處理設施匹配。
3、集聚區內所有入河排污(水)口完成整治,實現“晴天無排水、雨天無污水”。
4、集聚區內生產、工藝廢水輸送管道應實現明管化、地面化,其中化工、電鍍、造紙、印染、制革等《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一類污染物排放企業和重金屬排放企業必須實現明管化、地面化。
5、企業建設獨立的雨污分流系統,工業廢水、生活污水和雨水實行清污分流、分質分流。
6、企業生活污水,包括洗浴等污水及餐飲廢水統一收集,經處理后達標排放或納入市政污水管網。
7、有污染的區塊必須建立初期雨水收集池,受污染的初期雨水處理達標后排放或納入市政污水管網。
二、生活小區
新老小區、城中村、建制鎮建成區和特色小鎮等各類住宅區塊應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統,建有完善的雨、污水排水管網,管網走向明確。雨、污水管及污水井、泵站等附屬設施運行正常。
2、居民樓宇陽(露)臺排水應接入污水管網。如受納水體水質不能滿足功能要求,則陽(露)臺排水必須接入污水管網。
3、城中村、城郊結合部等已明確2年內規劃拆遷改造的區塊,可采用雨污合流制,但必須建設臨時截污收集設施,污水不得直排。
4、區塊內河道排水口整治到位,實現“晴天無排水、雨天無污水”。
5、建立實施雨水、污水管網定期巡查、整改機制。
三、其他類
工業集聚區、生活小區以外的其他產生污水的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戶(如餐飲、賓館、洗浴、洗車修理、農貿市場、沿街店鋪等)應符合下列要求:
1、嚴格實行雨污分離。污水必須單獨收集,統一納入市政污水管道或處理后達標排放。
2、產生油污的行業應實行油污分離,污水必須按規范經隔油池預處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道;餐飲油煙不得通過下水道排放。建筑工地工程車清洗、汽車加油站、洗車店、大型公交車站等的污水應經隔油沉砂池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網。
3、賓館、美容美發、洗浴等場所的污水應經室外毛發聚集井(器)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4、建筑工地泥漿水應經沉淀預處理后,方可排入市政雨水管道。
5、嚴格執行排水許可證制度,做到“應領盡領”。